【学术讲座】刘振会:法治思维与司法方法

作者:法学院 刘学慧 发表日期:2020年12月06日 19:04  点击:[]

12月5日下午,法学院邀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刑法学博士刘振会于明德楼模拟法庭作题为“法治思维与司法方法”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主持,部分青年教师和近百名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到场聆听。

刘振会主要围绕理智、体制、方法三大层面解读一名法律职业者的内涵。在理智层面,刘振会对职业范围内的法治思维进行论述。他强调法律人应该具备对于法律、职业以及法治的信仰。此外,他特别强调了反向思维和法治思维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性,有助于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保持着作为法律人的理性,更好地辨别事物的真伪。在体制层面,刘振会对社会制度、司法体制、司法责任体制进行了阐述。他明确指出功能追求与体制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程序思维在体制运行的过程中不可或缺。在方法层面,刘振会认为法律人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人能通过运用底线原则、法律逻辑以及经验等方法推动司法实践的进程。在报告会过程中,刘振会多次援引同学们熟悉的案例进行讨论,充分活跃了同学们的思维。报告结束后,学院青年教师商玉玺对报告会作总结陈述,他通过梳理报告会的脉络帮助同学们理解报告会的内核,并同大家分享自己的收获与感受。最后,现场同学根据报告内容提出疑问,刘振会予以详细解答,与同学们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本次报告会从职业法律人的视角出发,向法苑学子论述了实践意义上的法治与法制,不仅有助于开拓学生眼界,拓展多向思维,更有助于学院吸取实务经验,更好地开展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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