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董天策教授:网络公共事件与公共领域建设

作者:新闻与传媒学院 张皓雪 发表日期:2020年12月02日 17:36  点击:[]

11月27日,由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社会科学处举办的第1095期社科大讲坛在长清湖校区树惠堂虚拟仿真中心举办,本次讲堂特邀请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网络传播研究委员会会长董天策担任主讲嘉宾,分享了题为“网络公共事件与公共领域建设”的报告,讲座由新闻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张冠文主持。

董天策从公共领域研究在中国的发端讲起,从本体、结构和功能三个方面解释了公共领域的定义。他援引《华西都市报》总编辑席文举曾提出的“三个报业时代”的观点,认为在“日报时代”“晚报时代”“都市报时代”之后,应该再加一个“网络时代”。“网络时代”突出了传媒的社会属性,从而使得公共领域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董天策认为,在中国公共领域发展的过程中,技术赋权使公共领域建构成为可能,事件推动使中国公共领域成为现实。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一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公民“四权”的确立为公共领域的建构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进一步阐释网络公共事件中网民的多元表达与共识底线,董天策以“于欢案”为例分析了网络舆论发酵的过程,阐释了网络公共事件推动社会变革的成效和由网络公共事件推动的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缺陷。他把网络公共事件看作构建网络公共领域的重要契机,构建开放而理性的网络公共领域对于推进中国的民族法治建设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两个小时的讲座,董天策教授结合自身实际经历,用鲜活的例子向学生分享了自己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和思考,为新闻系学生认识网络公共事件与公共领域开拓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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