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周长军教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选择性不起诉

作者:法学院 毛静 发表日期:2020年10月13日 09:31  点击:[]

10月11日晚,社科大讲坛第1030期在腾讯会议线上平台举办。法学院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周长军教授作题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选择性不起诉”的主题报告,与100余名师生共话法治。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荆月新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周长军通过举实例介绍了检法机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同认识及实践适用,并以此为引提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选择性不起诉”问题。针对此问题,周长军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学理解析、选择性不起诉的扩张与滥用、选择性不起诉的法律规制这三个部分进行了重点讲解。在第一部分释义的讲解中,周长军结合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理论界定,并且指出该制度的推行强化了检察机关选择性不起诉的权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传统上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的审查起诉原则,但也加大了滥用风险。随后,周长军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选择性不起诉滥用主要的六种情形,同时对如何治理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讲座尾声,周长军结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现实案例进一步阐明,废除公诉转自诉制度、构建准起诉程序和法官事前同意制度的重要性。

在提问环节,法学院师生围绕讲座内容踊跃发言,周长军进行了细致、形象的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讲座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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